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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18-03-05 崔 姹,等 转自《中国畜牧杂志》
生猪产业发展模式是上下游环节协作关系紧密程度的体现。1978 年至今,我国生猪养殖从家庭散养中加速退出,规模化饲养快速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围绕生猪价格波动和猪肉产品安全这两大重要问题,逐步涌现出了公司+ 农户订单、公司+ 基地+ 农户等主要模式。各地区因具体情况不同,模式也存在差异,如温氏养殖模式、“五方联动八统一”模式、二次寄养模式、生猪产业联盟等养殖模式及青竹模式、畜果结合模式等生态发展模式,同时运用“互联网+”建立生猪电子交易平台、“养殖户+ 屠宰企业”直销模式取代传统交易模式。养殖户组织化程度、饲养规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政府对生猪市场的管理、生猪产业政策以及发展资金等问题均影响生猪产业模式的发展。本文结合对四川省生猪养殖大县(区) 广安市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及眉山市仁寿县的实地调研, 将不同产业发展模式进行对比,对不同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限制因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生猪产业模式发展的建议。
四川省是全国生猪养殖和调出大省,近两年生猪养殖量出现下滑。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5 年,四川省生猪存出栏量均居全国第1 位,分别为4 815.6 万头和7 236.5 万头;2016 年, 四川省生猪出栏量为6 925.4 万头,较2015 年下降4.30%。 就本文调研的广安市而言,其生猪养殖量下滑趋势较四川省整体水平严重。广安市2016 年生猪存出栏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7.72%、5.12%;在下属区县中,武胜县下滑最严重,分别下降8.85%、5.52%;眉山市仁寿县生猪养殖量变化趋势与四川省基本一致,2016 年生猪存出栏量较2015 年分别下降了3.42%、4.31%(表1)。 环保因素是造成存出栏量下滑的主要因素之一。2016年开始,部分出栏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 陆续关拆。截至2016年底,广安市共关拆221家养殖场(户),仁寿县关拆668 户;截至2017年8月,广安市共关拆543户,眉山市仁寿县共关拆1 013户。 近几年来,四川省散户养殖退出加快,规模养殖出栏量占比增加。其中,500 头以上规模场(户)的出栏量占比增加尤其明显。由表2 可知,广安市2017 年散养户数占比较2015 年下降1.19 个百分点,散户养殖退出加快;而50 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出栏量占比增加明显,其中武胜县增加最快,2017 年较2015 年增加15.59%。仁寿县2017 年50 头以上规模养殖户比重达68.37%。就500 头以上规模场(户)出栏量占比来看, 广安市2017 年较2015 年增加16.82 个百分点,其中武胜县增加最快。眉山市仁寿县增加9.09 个百分点。

产业模式发展概况
在调研地区,产业发展模式可以分为公司+ 农户、公司+ 业主+ 农户、合作社+ 农户等典型发展模式以及传统模式。典型产业模式在各地区存在不同(表3)。

主要产业发展模式
■ 公司+农户模式
该模式主要在广安市,分为农户代养模式与生态猪养殖模式。
1)农户代养模式。农户代养模式分为代养母猪与代养育肥猪2 种,模式运行流程图(代养育肥猪)如图1所示。代养户做好“两件事”(修好圈舍、养好猪), 企业采取“六统一” 的方法带动养殖户发展。代养母猪押金为1 500~2 000 元/ 头,代养仔猪押金为50~ 400 元/ 头(不同公司押金不同,根据农户付款能力上下浮动)。代养费计算方法:①代养费计算方法。代养费= 母猪提供合格断奶仔猪代养费+ 育肥猪代养费- 扣款。其中,母猪提供合格断奶仔猪代养费= 断奶合格仔猪数× 窝均合格断奶数对应代养费标准值(约80 元/ 头); 育肥猪代养费= 育肥猪收回总重× 收回单价- 成本;② 代养费计算标准。育肥猪代养费标准分2 种,一种是按固定代养费计算,以仁寿县万家好公司代养模式为例, 代养费按1.6 元/kg 计算;另一种是约定保底价,根据市场价格上下浮动。以德康模式为例,根据市场价格情况,收回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在15.4~16.1 元/kg 浮动(市场价格高于16 元/kg 时,收回单价在15.4 元/kg 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16.1 元/kg)。

合同中约定的养殖绩效指标主要有4 个方面(以德康代养模式为例):成活率(94%)、耗料增重比(2.55: 1)、兽药费(40 元/ 头)、均匀度(130 kg 活重的育肥猪达到90%),扣除仔猪成本后每头育肥猪代养费约为200 元,根据实际业绩指标上下浮动。
2)生态猪养殖模式。元宝集团带动农户养殖模式称为生态猪养殖模式,运行流程图如图2 所示。与代养模式不同,该模式在生猪进入降解床(不低于100 kg) 之前的费用由养殖户全部承担,后期由公司提供饲料降解剂及技术指导。

养殖户收益=(商定市场价格+6 元/kg)× 出栏重量- 饲料成本- 扣款。由于目前此模式为试点运行,采用此种模式的养殖户纯收益约为200元/ 头。
在监督方面,养殖户需保证饲养周期及使用集团指定的饲料,集团为进场饲养的生猪作耳号标识,在养殖场内装有远程监控设施,管理人员也会不定时寻访进行监督。在生猪进入降解床4d内死亡率超过3%及4d 后发生的生猪死亡,由公司进行赔付。
■ 公司+业主+农户模式
在公司+ 农户模式中, 猪舍建设等固定资本投入较高,养殖户需具有较多的固定资金,为此,武胜县天兆畜牧公司将“公司+ 农户” 模式进行创新,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将此模式发展为“公司+ 业主+ 农户”模式,解决农户养殖资金缺乏的问题。
运行机制主要有2 种:第1 种为入股方式。①资金注入:农户根据自有资金情况按猪舍投资建设的资金比例入股;②养殖过程:人工费、水电费投入全部为业主投入,其他费用为公司投入;③利润分配:按照投资的比例提取利润。第2 种为业主租用养殖场地,业主按照租金+ 收益(收益按照租金的10% 计算)付给农户。2种方式下,农户同时可在养殖场工作,赚取一定收入。
■ 合作社+ 农户模式
合作社+ 农户模式在调研地区主要分为农户以股金方式入社与以生产资料方式入社2 种形式,该模式在仁寿县出栏量占比较大。
1)以股金方式入社。采取此种模式的为仁寿县水利新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实行“新村农民入股,合作社统一经营,年终按股分红”模式进行运作管理。该合作社猪舍及配套设施由政府财政资金资助兴建,村民定额入股(1 万/ 户),因经济条件限制或无意愿加入,可将指标转让给他人。每股年最低收益率为12%;且在保证最低收益的基础上,入股农户分享合作社盈利。当年剩余盈利按照4:4:2 的比例向村民、合作社、风险基金分配,合作社年度财务报告定期向村民分布。以2015 年为例,2015 年村民入股301 万,2015 年合作社盈利81.12万,第一次分红按照股金的12% 进行分配,共计36.12万,剩余盈利45万按照4:4:2 比例进行分配,即村民二次分红18万,每股分红约为600元(6%),2次共分红18%;合作社自留18万,风险基金9万,所有盈利在2016 年第一季度前兑现。
2)以生产资料方式入社。此种模式以仁寿县某养殖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生猪年出栏约9 000 头,带动周边养殖户14 户,该合作社按照“产前帮购种、产中帮技术、产后帮销售”的生产经营方式与养殖户签订合同,带动养殖户增收。具体运行机制:①仔猪品种由合作社提供,社员必须购买,每头仔猪的购买价格低于市场价50~100元。②在养殖过程中,合作社成员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指定饲料,此项服务社员自愿选择;防疫及疫苗服务由合作社提供。③出栏价格由合作社与屠宰加工企业谈判,高于养殖户单独出售的价格,出售价格较市场价格高出0.2~0.6 元/kg。社员可自主选择出售。④合作社组织为育肥猪购买价格险,社员可自由选择购买。养殖户加入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养殖户的收益。
■ 传统模式
传统模式主要为养殖户购进母猪、种猪,进行自繁自育或购进仔猪进行专门育肥,然后在市场进行销售,此种模式在广安市调研区县及仁寿县都比较常见。以武胜县某家庭农场为例,该农场年出栏生猪约1 200 头,猪舍建设与养殖过程中的投入都为自有资金,饲料从市场购买,养殖过程中饲养技术及疫病防疫来自饲料与疫苗提供商与自身养殖经验,销售对象主要为中间商贩。养殖户利润高低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很大。调研发现,采用传统养殖模式的养殖户没有意愿采用其他养殖模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场行情好时,传统养殖模式收益大于其他方式,养殖户风险意识薄弱。
产业发展模式对比分析
■ 成本收益比较分析
将上述模式的成本收益进行对比可发现(表4),相较于传统散养模式,合作社+ 农户模式及生态猪养殖模式更有利于增加养殖户的收益。在市场行情稳定的情况下,合作社+ 农户模式较其他模式更能增加养殖户的收益。

■ 其他方面比较分析
在收益稳定性方面,公司+ 农户模式下的农户代养模式,代养户一般以赚取代养费为主;生态猪养殖模式在商定市场价格基础上进行,2 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都能控制养殖风险,收益较稳定。其他模式收益稳定性与市场价格关联紧密,稳定性较差。
在改变养殖户弱势地位方面,合作社+ 农户模式中, 养殖户以生产资料方式入社更能提高其市场地位。养殖户成为合作社社员后,可以享受到低于市场的购买价格购入饲料和仔猪,而在生猪出栏价格上,可以享受高于传统散养户出售的价格,增加养殖户的收益。
在资金占用方面,农户代养模式及公司+业主+农户模式占用养殖户资金较其他模式较少。在圈舍等固定资产的投入上,以上模式均为养殖户投入或部分投入, 但在流通资金的使用上,散养户传统养殖模式、合作社+ 农户模式较公司+ 农户模式下的生态猪养殖模式、农户代养模式及公司+ 业主+ 农户模式资金占用较大,养殖户需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各种模式的环保措施
■ 种养结合生态模式
在环境保护压力增加的情况下,目前采用“猪+ 沼+ 果”种养结合模式的较多,实地走访的代养户、家庭牧场以及养殖公司、合作社均采用此种模式。养殖户按照1 亩地4 头猪的标准,以养定种,以种定养,实现种养平衡。养殖场粪污通过排污设备实行粪便干湿分离,产生的沼气用来发电或用作燃料; 干粪打包销售,处理后的粪水经管道运送到周边果园或农田,实现粪污消纳。
调研的农户代养模式下(以德康模式为例),代养户采用粪便干湿分离,干粪堆肥自用或出售,污水集中发酵处理,沼液用于果树和蔬菜灌溉。公司+ 业主+ 农户模式下(以天兆畜牧公司为例),业主为了消纳粪污租用零散土地种植晚熟柑橘,具体运作方式为在柑橘结果实前的3~4 年,业主付给农户工资;在柑橘开始结果的年份,农户分享利润的30%~40%,不再享受工资待遇。这种模式解决了果园的部分肥料问题,实现了种植户与养殖户双赢,在一定程度了促进了畜牧业和种植业的转型升级。
■ 生态猪养殖模式
生态猪养殖模式主要运用元宝树提取有效成分,运用清除有害物降解技术,降解生猪体内中重金属及污染物的残留和减少猪瘟疫(死亡率控制在3% 以内),并利用锯末、秸秆、稻壳等有机垫料, 利用降解床饲养方式使粪尿经微生物发酵后迅速降解, 形成优质有机肥,从源头上解决肉食品安全问题及环境污染问题,有效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适度规模化养殖是生猪产业模式发展的必然要求,现有养殖用地问题成为其发展的刚性约束。在环保压力下, 禁养区、限养区及宜养区的设定,使得养殖用地上山进沟,与国家现行的“耕地上山进沟、占补平衡”政策存在冲突,养殖用地问题成为制约生猪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受环境保护政策的影响,生猪养殖主体及管理部门养殖的积极性降低。一是环境保护政策坚持“谁养殖谁治理”的原则,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费用高,超过其负担能力,使得养殖场(户)“宁关不养”,养殖积极性降低。二是环境保护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畜牧业管理部门“一岗双责”,压力增大,治理不当面临被追责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宁拆不治”、“死的补助,活的不管”现象时有发生,地方“宁舍不要” 生猪产业,地方主管部门促进生猪养殖的积极性降低。
在产业模式发展过程中,除农户代养模式发展较成熟外,其他模式均存在产业组织化程度偏低的问题。在合作社+ 农户模式下, 一是合作社存在规模偏小、实力薄弱的问题;二是社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 自身经济实力和组织协调力不强,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三是合作社与企业之间联系较松散,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对接有待加强。此外,屠宰加工企业受四川省食用热鲜肉习惯的影响,业务基本以代宰为主,产品附加值低。
种养结合模式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养殖场与周围大量土地匹配发展, 在推行过程中受到当地土地条件的限制,存在不可复制性。生态猪养殖模式较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但其仅能实现生猪出栏后2 个月的污染与排放问题,对解决仔猪在育肥期的粪便污染问题存在局限性。
首先,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养结合、适度规模”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根据土地和环境承载能力,做好规划布局,达到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兼顾。其次,为实施养殖与环保双边政策,管理上应加强协调,做好政策之间的衔接工作。最后,应确定养殖用地与农业用地的使用原则,放宽养殖场相关排污设施等建设用地的限制,将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范围,按坡度划定农业非养殖区,促进环境的治理。
一是相关部门应做到柔性执法,杜绝“关停拆” 等简单的执法方式;二是在政策方面增加养猪场户治污设施投入的补贴力度,适当减少新建规模养殖场的扶持政策,提高现有养殖户的积极性,改善出栏量下滑的态势。二是农业与环保部门应加强协调,改善现有环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加强农业部门环保机构建设,做好粪污检测、沼渣检测、有机肥检测等系列相关工作。
各产业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应加强自身建设。合作社作为新兴农民组织,应逐步规范,在经营管理上实行“六统一”,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加强合作社与养殖户协作的紧密性;各模式养殖环节应加强与屠宰加工企业的协作,签订产销合同,实行订单生产,加强品牌建设,延伸生猪产业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饲养成本,进一步提高养殖环节的利润空间;屠宰加工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打造生猪加工精品品牌,培育壮大生猪及产品营销、加工企业。
种养结合模式对地理位置及地理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地区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应加强对排污设备改造,使其不仅限于养殖场周边土地的消纳粪污,也可以延伸至养殖场边远细碎土地;生态猪养殖模式应加强解决生猪在进入降解床之前的污染问题,完善其与养殖户合作的运作机制,以便于更好的推行。(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