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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畜牧兽医学会团体会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对学会团体会员的管理,根据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入会条件:从事本行业或与本行业关系密切、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二、会员级别:团体会员设定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其负责人享受相应职别的待遇。
三、入会程序:要申请成为学会团体会员的,需填写“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申请表格可在海峡畜牧兽医网上下载),报学会审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表一式两份,学会及团体会员各执一份。
四、会费缴纳:团体会员应根据学会章程和学会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时缴纳会费。